
作者:醉又何妨更新时间:2025-04-21 03:53:58
应翩翩,当朝权宦之子,统领密探无数,貌胜好女,风姿卓绝,心狠手辣,声名狼藉。 他是皇上手中最利的一把刀,也令满朝文武谈之色变,敬而远之。 有一天,他意识觉醒,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书中,即将遭遇被情人辜负、被朋友出卖、众叛亲离、家破人亡等剧情,眼前的茶杯中还被人下了疯药。 既然好人混不下去,他索性决定当一名真正的混不吝,痛痛快快地活一回! “作恶”的第一步,就从报复那个与他交往多年又背叛他的镇北侯开始。 应翩翩坐在专门为了铲除他而准备的鸿门宴中,面前摆着毒酒,香里焚着迷药,两边都是埋伏妥当的刀斧手。 他微微一笑,满脸柔情:“侯爷,让我再敬你一杯酒吧。” 镇北侯看着相恋多年的心上人,目光复杂:“好。” 应翩翩离座,上前,捧酒,然后趁其不备,一刀把镇北侯捅了个对穿。 他脚踩前男友,手提错金刀,笑嘻嘻抹去溅在脸颊上的一滴血。 “看来还是当个大反派有意思。” 结果——? 曾经跟他不共戴天的仇人成为了他的痴汉小弟; 曾经一天骂他十封奏章的言官对他赞不绝口; 曾经天天琢磨刺杀他的手下愿意为了他献出生命; 曾经恨不得把他头颅吊在城墙上的蛮夷首领跪伏在了他的面前。 …… 还有那个传说中令天下人闻风丧胆的圣教教主,也来到了他身边,倾身执手一吻。 “无论忠臣良将,还是乱臣贼子,我这一生,都只为陛下而战。” ——为什么开始“作恶”之后,反倒全天下都成了他的死忠粉? 坐在龙椅上的应翩翩今天也还是很疑惑。 白切黑惧内攻&疯批作精受 PS:“作恶”是加引号的,主角没有任何不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,为防止误会特此说明,谢谢大家! 【画师:木寒阁-醋栗;非定制】 公子应翩翩免费阅读格格党,公子应翩翩小说,公子应翩翩by醉又何妨,公子应翩翩双洁吗,醉又何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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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为一只混迹在城市里的流浪狗,奇乐深知生存之道无非两点。 第一,能卖萌讨食,在人类面前做好一只随时能摊肚皮的友好小狗狗。 第二,能逞凶斗狠,面对同类的时候,毫不犹豫直接干翻对方。 它凭借着这两点在这个城市混的风生水起,将自己养的油光水滑,小日子过得十分潇洒快活。 直到有一天,一辆警车停在了老街巷口处,领头人打开了车门,一头比它身量高出许多的狼青犬一跃而下。 这头狼青高大威猛,带着特警犬类的配套措施,一身武装,戴着铁质的防咬套。 在执行任务的时候,它的嘴套解开,露出了尖利的獠牙,一声令下,身形如离弦的箭般骤然射出,消失在了视野里。 奇乐第一次感觉到狗和狗之间是不一样的。 * “洛九!”训导员一声令下,警犬洛九立刻蹲坐好,目光十分坚定地看着前方。 但很快,它的目光就落在了墙角缝隙里的一个同类身上。 那家伙正在鬼鬼祟祟地打量着它,一双狗眼里透着一丝算计,看着不太像是什么好狗。 洛九被盯得烦了,不耐烦地低吼警告对方一声。 谁知对方不仅没有害怕到逃跑,反倒是更有兴致地竖起了两只耳朵,挑衅着洛九。 洛九下意识地露出了尖利的獠牙。 训练结束后的洛九第一时间走到了对方身后,这条流浪狗尚未察觉到危险来临,它猛地一口叼住了对方的后脖颈,这条流浪狗立刻挣扎起来:“撒嘴!谁这么缺德叼我后脖颈!” …… 奇乐觉得自己应该总结一下保命要素第三条:当你干不翻对方的时候,大概率会被对方干翻。 不得不承认,它有点后悔自己的莽撞了。...
六本杂文集,四部中篇小说。既无年代也没有作者、原型可考。所知道的,是端木先生于胶澳旧城,撰写不息,笔耕不辍,后交与北君家族修改润色,篡出目录、分出章回,又附以增删,遂成此......
踏遍诸天,灭道之战,荒神之道,无道之尊!少年战天斗地,灭天灭地!少年争霸诸天,神魔俯首!少年灭尽万道,灭尽永恒!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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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岁的闻樱事业小成,感情美满,令人艳羡。16岁的闻樱学业受挫,暗恋男神,灰头土脸。31岁的闻樱一觉醒来,回到了2004年,她还是那个16岁的女孩,正在中考的考场上奋笔疾书……人生读档重来,这一次,闻樱不愿辜负青春韶华,不想留下任何人生遗憾!男神被人所害英年早逝?——救他!父母强势原生家庭苦逼?——改变他们!上辈子被迫放弃的梦想?——拿起笔写吧!...
分手当日,面对豪门女友及其家族百般羞辱,被视作“废材”男友的顾常青淡淡地说:“认个错,我权当刚才的一切没发生过。”而后,面对如潮的冷言冷语,临行前,他留下一言:“希望你们好自为之。”常言道:一命二运三风水,四积阴德五读书,六名七相八敬神,九交朋友十养生。然而,这个世界是倒过来的,命运之轮,幽邃难测,孰能掌控?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