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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时她这么和袅袅说的时候,那女人可是非常的表示赞同,点着头说,是,是,根本比不上我们家的大炕,袅袅家是东北的,看着那女人认真的劲,她也认同般的点了点头回礼。
毕竟都是出门在外,称赞起自己故乡更是一点不吝啬,就像其实陈芹也没觉得自己老家的荔枝多好吃,而且吃多上火,嘴巴起泡说话还打哆嗦,可说出来的就是“日啖荔枝三百颗,不辞长作岭南人”,然后就是这的砖没我家红,这的树没我家粗,这的墙没我家高,这的人没我家好,一路下来,感觉就是差,而且是差到底。
后来想想,好歹自己脚踏的可是人家的地盘,增长着这个城市的GDP,给人家添砖加瓦的干活,于是立马改了口,只说这的人只比我家差一点,顺带还露出一节小指头,至于哪一点,袅袅说,没亲切感。
为了这个认知,那天晚上她们在三里屯酒吧坐了一夜,歌舞升平,烟雾缭绕。
女人扭着屁股比大街上的大妈跳秧歌还带劲,男人就是色迷迷的直往人家穿的少的地方看,袅袅在酒吧玩的很疯,喝的最多,也吐的最多,陈芹那天还是没喝,无论多少男人过来献殷勤,硬是滴酒不沾,自制的不行,因为她记得,她要把那个女人拖回去。
大概也就是从那时候起,她就经常做梦梦到家里那套透出一股胭脂红祥瑞气的古居,每回醒来,睁眼半天,就再也无法入眠了。
或许这就叫做,独在异乡为异客。
入睡前,最后一秒想到,还是那套房子。
早上7点,当闹钟死皮赖脸的响了第N声后,才把某芹从梦里叫醒。
翻了个身,又死赖了几秒,陈芹这才一骨碌坐了起来。
揉揉惺忪的睡眼,光着脚丫子就跑到大厅,觉得地板特冷后,才又蹦蹦跳跳的绕回房间穿鞋。
刷牙,洗脸,打扮,一气呵成,不过15分钟,然后就着镜子咧了个嘴,高喊,“陈芹最漂亮,陈芹最能干,陈芹是才女!”
最后挎着个帆布包,就出门了。
走出大楼,仰面朝上,碰巧又是一架波音从上头飞过,机身轻巧如燕,从上空划过的时候还带着一些轰鸣,像是要惊醒那团白雾般的震耳。
陈芹用手遮住阳光,眼球直勾勾的随着飞机没入云中。
正看的起劲呢,一个全身黑西装打扮的男生突兀的站到了她的面前,墨镜很大,脸很小,几乎看不到正面,就是很严肃,“请问是陈芹小姐吗?”男子面无表情的问她。
嗯?她木讷的点了点头,还没搞明白怎么回事呢,就被请进了迎面驶来的黑色宾士内,那感觉像抢劫,而且是正大光明的抢,因为他还知道自己姓陈。
“陈小姐别怕,我们只是想要回你包里的手机!”还是那个男子,刚才一上车,他就已经在副驾驶座上了,此刻正转了半边头看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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